略述慧远大师之律学贡献
来源:网易博客 | 作者:半瓢斋 | 发布时间: 2018-09-02 | 390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

慧远大师(334416年),俗姓贾,雁门楼烦(今山西宁武)人,出生于仕宦家庭,十三岁时随舅父游学许昌、洛阳等地,博综六经,尤善《庄》、《老》。东晋永和十年(公元354年),二十一岁时,与弟慧持往太行山聆听道安大师讲《般若经》,从中悟彻真谛,感叹的说:“儒道九流,皆糠枇耳!”于是与慧持一同舍俗出家,随从道安大师修行。出家为僧的慧远大师“历然不群,常欲总摄纲维,以大法为己任。精思讽持,以夜续昼。”他的聪敏与勤奋,得到道安等人的赏识,道安大师经常的慨叹:“使道流东国,其在远乎!”慧远大师也成为继道安之后的一代佛教领袖。

慧远大师自太元六年(公元381年)潜居庐山以后,以东林寺为道场,修身弘道,著书立说,三十年迹不入俗,影不出山,“率众行道,昏晓不绝,释迦余化,于斯复兴。”晋孝武帝太元十五年庚寅(公元390年),七月二十八日,远公等一百二十三人结白莲社倡导弥陀净土法门。后来,均得往生净土之瑞相。“远公以一代佛学领袖的德望向世人作出的验证,震撼着中国广大信众的心灵,为净土教在华夏的流布,注入了巨大的动力。”整个团体的亲证实践,叹为稀有。莲池大师在《往生集•远祖师传》中说:“晋以前,净土之旨,虽闻于震旦。而弘阐力行,俾家喻户晓,则自远师始。故万代而下,净业弟子推师为始祖,可谓释迦再说西方,弥陀现身东土者也。”

由于远公的德望,当时的东林寺成为南方佛教的中心。天竺僧侣,望风遥仰,“每至烧香礼拜,辄东向稽首,献心庐岳”。而被尊为净土宗初祖的慧远大师,对律学的发展也产生了极大影响。

一、谨严的持戒

慧远大师道德隆重,时为楷模,吸引了众多信徒赴庐山参学,《高僧传•卷六•晋庐山慧远传》中说:“既而谨律息心之士,绝尘清净之宾,并不期而至,望风遥集。”当恒玄雄心勃勃的要沙汰沙门时,也特地强调“唯庐山道德所居,不在搜简之列。”自身严守戒律的慧远大师散发着伟大的人格魅力,受到了众人的尊崇。

慧远大师的弟子僧彻,“问道之暇,亦厝怀篇牍,至若一赋一咏,辄落笔成章。尝至山南攀松而啸,于是清风远集,众鸟和鸣,超然有胜气。退还咨远:‘律制管弦,戒绝歌舞。一吟一啸,可得为乎?’远曰:‘以散乱言之,皆为违法。’由是乃止。” 

东晋义熙十二年(公元416年)八月初,八十三岁的慧远大师患上了重疾。八月初六那天,病况近危。《佛祖统纪•卷二十六》载:“耆德请以豉酒治病,师曰:‘律无通文。’请饮米汁,师曰:‘日过中矣。’又请饮蜜和水,乃令披律寻文,卷未半而终。”

僧人不可饮酒,故远公拒绝了。而持斋者是过午不食的,甚至连浑浊的流质也不可饮用,米汁却恰恰属于此类!尽管律典中允许病人饮蜜,如《摩诃僧祇律•卷第十》:“世尊到时着衣持钵,共众多比丘,入毗舍离大城。见优波难陀持满钵蜜出城,见已知而故问:‘此钵中何等。’答言:‘世尊,是蜜。’复问:‘欲作何等。’答言:‘难陀病须。’佛言:‘太多。’”但以多少为宜,并未明言。所以慧远大师命徒众检阅律典,但未及检毕,慧远大师已阖然辞世、神归安养了。

在生命垂危之际的慧远大师,面对众多徒众的苦苦相劝,仍然严守戒律,不肯越雷池半步。太虚大师谓远公之修行“依戒律修禅之净”、“与后来脱离教义戒律之达摩禅不同”,当是至公允之评价。

二、沙汰沙门事件•制定“远规”

大约在元兴元年(公元402年)三四月间,专断朝政的恒玄下令沙汰僧尼,其《与僚属沙汰僧众教》中说:“佛所贵无为,殷勤在于绝欲。而比者陵迟,遂失斯道。京师竟其奢淫,荣观纷于朝市。天府以之倾匮,名器为之秽黩。避役钟于百里,逋逃盈于寺庙。乃至一县数千,猥成屯落邑聚,游食之群,境积不羁之众。其所以伤治害政,尘滓佛教,固已彼此俱弊,实污风轨矣。”恒玄是从政治的角度来考虑的,然而这些言论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佛教初期大发展所带来的积弊,已然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。

面对恒玄指出的这些事实,慧远大师说:“佛教陵迟,秽杂日久,每一寻思,愤慨盈怀。常恐运出非意,混然论胥,此所以夙宵叹惧,忘寝与食者也。”远公承认这些事实的存在,表示对其严重性极其的忧心。

恒玄下令,除了三种人“能申述经诰,畅说义理者”、“禁行修整,奉戒无亏,恒为阿练若者”、“山居养志,不营流俗者”以外,其他皆应“罢道”还俗。慧远大师对此基本同意,且提出了具体意见,说有三种人,“一者禅思入微,二者讽味遗典,三者兴建福业……皆以律行为本”,也应当予以保护。其中,前两种不仅包括了恒玄提出的三种人,而且有扩大,认为虽多诵经而不会讲经者以及年老者,只要不犯大过,也不应清除;至于第三种,是恒玄没有提到的,而数量也非常的多。这样,就起到了防止沙汰肆滥的作用。“皆以律行为本”,则体现了远公看待问题的深度,抓住了症结之所在。恒玄采纳了其建议。

慧远大师“为了佛教的长远发展,大概在沙汰僧众事件不久,他制定了一系列节度僧尼的规定”,其内容有《法社节度》、《外寺僧节度》、《比丘尼节度》等,并分别为之作序,时人称之为“远规”。姚兴曾下诏说:“大法东迁,于今为盛,僧尼已多,应须纲领,宜授远规,以济颓绪。”说明“远规”曾一度成为南北僧众共同遵守的轨范,在当时产生过重大影响。甚至到了唐武德年间还受到了重视。

唐代释道暀,因向往远公之遗轨,曾“负笈金陵,居高座寺,听《阿毗昙》,心妙达关键,非其好也。欲匡山(庐山)遗轨,每逸言前。”其时,广律已经译就了二百年左右,律学体系已相当完备,且天下是是“混一唐统,普行《四分》”的局面,但慧远大师的僧尼轨范仍然备受重视。带有中国文化特质的“远规”为中国佛教的良好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。 

三、推动《十诵律》的翻译

慧远大师的时代,律本欠阙,非常的不完备。弘一大师在《律学要略》中讲:“由东汉至曹魏之初,僧人无归戒之举,惟剃发而已。魏嘉平年中,天竺僧人法时到中土,乃立羯磨受法,是为戒律之始。”东晋以前,只有零星译出的一些戒本或羯磨仪轨,不成什么体系。到了东晋,伴随着中国佛教的整体发展和理论研习的深入,对佛教三学的整体认识显得愈发重要起来,对律典的需要便极为迫切了。由此开始,中国进入了律典的整体翻译时期。其中最先译出的便是《十诵律》。

姚秦弘始六年(公元404年),鸠摩罗什与罽宾国沙门弗若多罗在长安共同开始了《十诵律》,由精通《十诵律》的弗若多罗诵出梵文,鸠摩罗什转译成汉文,并有“义学沙门”六百余人助译。可惜律文仅译出三分之二时,弗若多罗便去世了。没有了梵本《十诵律》,译事碎告终止。“众以大业未成,而匠人殂往,悲恨之深,有逾常痛。”姚秦弘始七年,“以律藏驰名”的昙摩流支携《十诵律》梵本进入关中。慧远大师听闻后,便“希得究竟律部”,于是遣弟子昙邕致书昙摩流支说:

佛教之兴,先行上国,自分流以来,四百余年,至于沙门德式,所阙尤多。顷西域道士弗若多罗,是罽宾人,甚讽《十诵》梵本。有罗什法师,通才博见,为之传译。十诵之中,文始过半,多罗早丧,中途而寝,不得究竟大业,慨恨良深。传闻仁者赍此经自随,甚欣所遇,冥运之来,岂人事而已耶。想弘道为物,感时而动,叩之有人,必情无所吝。若能为律学之徒,毕此经本,开示梵行,洗其耳目,使始涉之流,不失无上之津,参怀胜业者,日月弥朗。此则慧深德厚,人神同感矣,幸愿垂怀,不乖往意一二。悉诸道人所具。

拳拳之心,跃然纸上。早在太元十七年(公元392年),慧远大师慨叹“初经流江东,多有未备,禅法无闻,律藏残阙”,于是派弟子法净、法领等远行西域求取禅经戒律。并且,远公“每逢西域一宾,辄恳恻咨访”,对佛教经典能有完美的汉译本有着强烈、恳切的愿望。最终,《十诵律》在昙摩流支和鸠摩罗什的共同努力下,成就了完整了汉译本。

释慧皎说:“关中更出余分,故《十诵》一部具足无阙,晋地获本,相传至今。葱外妙典,关中胜说,所以来兹土者,远之力也。”道宣律师《续高僧传•卷二十二•论律》中也曾作出这样的评价:“自律藏久分,初通东夏,则萨婆多部《十诵》一本最为弘持,实由青目律师敷扬晋世,庐山慧远赞击成宗。”远公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律典的翻译以及律学的形成与发展。

四、袒服之辩

袒服,出家人着袈裟的一种方法,即偏袒右肩是也。东晋时翻译的《舍利弗问经》(译者不详,收于《大正藏》第二十四册,属小乘律部)载:“舍利弗言:‘云何于训戒中,令弟子偏袒右肩?……我诸弟子当正被袈裟,俱覆两肩,勿露肌肉,使上下齐平,现福田相,行步庠序。又言,勿现胸臆。于此二言云何奉持?’佛言:‘修供养时,应须偏袒,以便作事。作福田时,应覆两肩,现田文相。’”

所谓的“袒服之辩”主要发生在慧远大师与何镇南之间。何镇南之流指责沙门袒服,实际上是中国本土文化攻击外来佛教文化的老调重弹。类似的攻击和非难,早在汉末就已然开始了。《牟子理惑论》中载,有人责难道:“黄帝垂衣裳,制服饰,箕子陈《洪范》,貌为五事首;孔子作《孝经》,服为三德始;又曰:‘正其衣冠,尊其瞻视。’原宪虽贫,不离华冠;子路遇难不记忘结缨。今沙门剃头发,披赤布,见人无跪起之礼,威仪无盘旋之容止,何其违貌服之制,乖缙绅之饰也?”这是以儒家的礼制来反对沙门袒服。何镇南亦是从这个立场上展开的:“三代殊制,其礼不同,质文之变,备于前典。而佛教出乎其外,论者咸有疑焉。”怎么能说沙门袒服是合乎礼制的呢?何镇南向远公发起了责难。 

慧远大师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回答:第一,礼仪制度本是因时而变的,现在中国没有的朴素的古礼,在异邦风俗中或许可以见到,袒服本身并不能说明其不合礼制:“是以天竺国法,尽敬于所尊,表诚于神明,率皆袒服,所谓去饰之甚者也。”第二,因为履行的是正道,故应袒服:“佛出于世,因而为教,明所行不左,故应右袒。”第三,偏袒右肩,便于劳动:“人之所能,皆在于右,若动而不顺,则触事生累。过而能复,虽中贤犹未能,况有下于此者乎?”第四,人的形体的左右与道理的邪正是相互为用的,袒服可闲邪存诚:“袒服既彰,则形随事感,理悟其心……是故世尊以袒服笃其诚而闲其诚,使名实有当,敬慢不杂。”总之,袒服也是天竺之古法,“斯乃如来劝诱之外因,敛粗之妙迹”,如果反对的话,不也是很不好的反对古礼么?

何镇南读了慧远大师的《沙门袒服论》,又写了一篇《难袒服论》。他根据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,对远公所称右袒能“动必以顺”的说法表示质疑:“《老》明兵凶处右,《礼》以丧制不左……宁可寄至顺以凶事,表吉诚于丧容哉?”何镇南希望远公能做出详尽的解释。

为此,慧远大师作《答何镇南难袒服论》一文,主要从以下两点做出了回应:第一,“常以道训之与名教,释迦之与周、孔,发致虽殊,而潜相影响;出处诚异,终期则同”,二者皆是圣教,“自迹而寻,犹大同于兼爱”,并无优劣之分。既然无优劣之别,两种服饰又有什么不同呢?第二,世俗礼教与沙门戒律不同,世俗之人“咸悦生而惧死,好进而恶退,是故先王即顺民性,抚其自然,令吉凶殊制,左右异位。由是吉事尚左,进爵以厚其生。凶事尚右,哀容以毁其性。斯皆本其所受,因顺以通教,感于事变,怀其先德者也。世之所贵者,不过生存。”沙门则不一样,“后身退己。而不谦卑。时来非我。而不辞辱。卑以自牧谓之谦。居众人之所恶谓之顺。谦顺不失其本。则日损之功易积。出要之路可游。是故遁世遗荣。反俗而动。”出家人不以生累其神,不以情累其生,达到了冥神绝影的境界。如此看来,向来所言之吉凶成礼、奉君事亲一类说教,不过是未达大道的方内之言罢了。

远公在与何镇南辩论沙门袒服问题时,巧妙的将中国本土文化与佛法融合起来,论证了沙门袒服的必要性。沙门是佛教三宝之一,袒服则是其重要标志。这种对沙门着装之仪的重视,一直是后来律师们关注的重点之一。如唐道宣律师、宋元照律师等,均有相关撰述对此加以说明和规范。有学者指出,远公的贡献正是其“力图用建立佛教礼制的方法,促成佛教在中国的独立发展。”远公一次又一次的维护了佛教的教义和律法,坚持了佛教的独特面目和超世姿态。鸠摩罗什大师称远公为“东方护法菩萨”,确实名至实归,恰当至极!